宁明法院仅用30分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本文转自:左江日报
宁明讯 5月6日上午,宁明县人民法院海渊人民法庭仅用30分钟便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1年9月13日,邓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由那堪方向往海渊方向行驶,与前方同向行走在路边的黄某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并住院治疗25天。经宁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邓某系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该交通违法过错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黄某将邓某诉至法院,要求邓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24075.17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阅读卷宗、认真研判,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有调解的基础。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耐心释法析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邓某一次性赔偿原告黄某24000元,被告邓某当即通过网上银行向原告黄某支付了案款,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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