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车之戒,时时警醒,然天有不测,人亦难免踬顿。”
诸位执鞭者、准执鞭者,今儿个咱唠点儿关于“座驾”的门道。别慌,非是炫技驰骋,而是万一不慎与“逐臭之夫”的座驾“金风玉露”,该如何措置!此乃琐事一桩,然处分不当,亦能令君肝疼许久。
尔等或觉,区区剐蹭,吾有护身符(保险),何惧之有?径直报衙,交付“白衣骑士”(保险公司)便罢!若对方乃寻常私家车,恭喜,思路甚妙,可卸甲归田,高枕无忧。然则,若“时运不济”,撞着了“以车为业”的营运车辆,事体便陡增波澜。盖因其非寻常代步之物,乃是生财之具!
“的士”乃营运之器,遇突发状况,除却缮修费用,尚有一项支出,谓之“停运折损”。此项费用,直白言之,乃是因座驾修缮而无法营运,所失之金。而此“停运折损”,诸多“金主”(保险公司)皆不予埋单!此则意味着,须阁下自掏腰包。
试想,一辆“的士”日夜奔波,少则入账数百,多则逾千。修缮耽搁三五日,甚或更久,此“停运折损”累积起来,可非一笔小数目!故而,撞及“的士”,切莫懵懂直奔保险,否则或将赔付至怀疑人生。
那该若何?谨记下列要诀:
其一,首当其冲,探明对方是否索要“停运折损”。若彼方云“不必”,善哉,务必留下字据或摄录影像,佐证其已放弃此项权利,以免后续生隙。毕竟,空口无凭,白纸黑字方为凭据。
其二,若彼方执意索取“停运折损”,亦勿惊慌失措。此时,务必向“金主”言明,恳请“交强险”优先给付“停运折损”。盖因“交强险”确可赔付“停运折损”,纵使额度不高,亦能略减负担。
其三,余下车损,再行“商业险”。切记,切莫伊始便动用“商业险”赔付车损,如若不然,“停运折损”便无从谈起。
吾有一友,便曾为此折戟。其驾车不慎,轻微剐蹭一辆“的士”,自忖有保险傍身,便径直签字走保险了事。孰料,“的士”驾驶员狮子大开口,索要数千元“停运折损”。“金主”分文不赔,吾友只能哑巴吃黄连,苦不堪言。岂不冤哉?
再论及另一种境况。某些“的士”驾驶员,觑见尔等急于走保险,或会故意夸大损失,漫天要价。此时,务必冷静自持,切勿为彼方气势所慑。可请“捕快”(交警)出面调停,或寻觅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损失,以防被讹。
再者,如今诸多城池皆有“网约车”,彼等亦属营运车辆。故而,撞及“网约车”,亦须比照“的士”之处理方式。
缘何会滋生此“停运折损”之争议?归根结底,乃是营运车辆之特殊性所致。“的士”驾驶员仰赖驾车营生,座驾遇损,便意味着彼等失去收入来源。索求赔偿“停运折损”,亦属情理之中。
然则,现实中,“停运折损”之计算标准并不明晰,易生漫天要价之境况。加之,部分“金主”对“停运折损”之赔付政策不够澄澈,致使座驾主人与“的士”驾驶员之间易生龃龉。
归根结底,乃是制度尚欠周全。吾等亟需更明确之律法条规,规范“停运折损”之计算标准,保障“的士”驾驶员之合法权益,同时亦要杜绝座驾主人被过度索赔。保险公司亦应推出更臻善之保险产品,覆盖“停运折损”,使座驾主人于遭遇突发状况时,能够安心理赔。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愿诸位皆能铭记此等经验,万一果真撞及“的士”,亦能从容应对,规避不必要之折损。当然,上上之策,仍是安全驾驶,避免事故之发生。毕竟,安全方是回家之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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