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消息: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确定将于9月1日实施,届时,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将全部被限制在25km/h(含)以内。同时将使用铅酸蓄电池(俗称“电瓶”)的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限制从55公斤调整至63公斤,以实现车辆续航里程的提升;这样的改变也可以让车辆选择安全极限更高但能量密度偏低的铅酸蓄电池,对于充电不便利的车主而言是一个好消息。
同时对于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抓拍也将有进展,据媒体报道显示,北京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使馆区和“学医景商”等重点区域进行170余处的设备更新,届时北京全市主要路口将普遍具备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识别取证能力。在此之前,上海交警部门也开始在试点利用电子监控抓拍技术对电动自行车的闯红灯、乱穿行等交通违法进行非现场执法。
该项技术实际在其余城市也有过试点,但早期基本都是在信号灯路口针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记录,部分设备可以记录下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但相信后续会有大量城市跟进,相关设备和系统都将实现升级。
设备与系统升级的必要性是很大的。
由于电动自行车没有制式号牌,车辆在行驶中闯红灯、逆行或胡乱穿行的交通违法行为难以被记录,更无从谈起非现场执法。所以电动自行车一度造成交通秩序大幅变差,直到各地加强道路现场执法之后才有了转变;但是城市规模越来越大,依靠交警现场执法是杯水车薪,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
并且在看似基数很大的机动车交通事故里,实际上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导致。
而这一切的根源都是无法实现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录和处罚,在没有违法成本的前提下想要让司机主观上去遵守交通法规,客观上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幻想;”所以出现一种可以精准记录的设备和系统是很有意义的。
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非机动车还包括普通自行车;其次行人也需要注意以下知识点,一旦被记录之后则需要对交通违法记录进行处理,否则一定会影响名下机动车的业务办理,甚至未来可能会影响信用评价。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罚标准为5~50元不等,可以暂扣车辆
行人闯红灯标准同上,部分地方标准为5~20元
逆行、胡乱穿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同上
由于非机动车或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是需要其自行承担的;包括行人也不例外,现在已经有行人交通肇事承担全部责任的案例,给予同案同罚的原则,许多类似的交通事故的处理也并不会很难了。
所以不论是行走、骑行还是驾驶车辆都需要遵守交通法规,各行其道,道路才能井然有序。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