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

商务部: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有驾
6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春临和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情况。会上,有记者提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更大力度的吸引和利用外资有什么样的作用?
“我们建设的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市场,必将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优环境和更大的舞台。”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周强表示,商务部将按照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推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既要把优质存量外资留下来,还要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过来,提升贸易投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周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扩大市场准入。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发挥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示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放平台先行先试和引领作用,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相关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
同时,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开展“投资中国年”招商引资活动,统筹各方资源,促进精准招商。依托重大经贸展会和各类投资促进机制,支持各地“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通过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充分展示中国市场潜力和投资机遇,为国内外投资对接创造更多机会。
此外,商务部还将持续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和营造国际一流外商投资环境。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出现的“个性化”问题,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支持存量外资企业良好发展。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程沛
本文作者:北京日报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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