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的车,能开能跑,为啥上了马路就违法?” 不少人对低速电动四轮车(俗称 “老头乐”)有这样的疑问:这种车价格便宜、能遮风挡雨,在市场上公开售卖,却被多地交管部门严禁上路。贵阳交警近期的科普,揭开了这一矛盾背后的关键。
“老头乐” 能合法生产销售,是因为厂家在申报时,将其定义为 “封闭区域代步车”—— 这类车仅允许在厂区、景区、园区等封闭环境内使用,并非面向公共道路设计。从安全性能看,它们车身窄、底盘轻、重心高,紧急制动或转弯时容易侧倾翻车,碰撞时缺乏基础防护,根本达不到机动车的安全标准。
但部分商家为了推销,刻意隐瞒这一属性,宣称 “不用上牌、不用驾照、能直接上路”。这种虚假宣传让不少中老年人误以为买到了 “代步神器”,却不知已埋下隐患:“老头乐” 没有牌照,发生事故后难追责;未购买保险,一旦出事,医疗和维修费用需全额自付;更重要的是,其脆弱的车身在碰撞中,往往会对驾乘人员造成致命伤害。
交警明确提醒:公共道路不是封闭厂区,允许 “老头乐” 上路,既是对驾驶者的不负责任,也会威胁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与其纠结 “为何能卖不能开”,不如看清本质 —— 这类车本就不是为公共交通设计的工具,拒绝商家的虚假宣传,才是对自身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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