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晚上8点多,K1373次列车的乘客们正啃着泡面刷手机,突然“哐当”一声,列车在沪昆线东孝站停住了。这一停就是3小时,空调“滴”地一声关掉,车厢里的热气像被按了加速键,有人开始擦汗,有人捂住胸口,一个男乘客抄起安全锤,“咔嚓”砸碎了车窗。结果,他被警察叫去“批评教育”了。
空调关了半小时,原本26℃的车厢慢慢涨到32℃,有人翻出包里的纸巾擦汗,有小孩哭着喊“妈妈好热”,乘务员推着小车发矿泉水,可大家接过水才发现,手都是抖的,太闷了。有位阿姨血压高,蹲在座位边直喘气,旁边的小伙子想开窗户,才发现车窗焊得死死的,连条缝都没有。
这时候,那个砸窗的男乘客站出来了。他说自己实在憋得慌,看大家都在冒汗,才抄起安全锤。“我就是想透口气,不然真有人可能晕过去。”可乘警来了,说这是破坏公物,得批评教育。消息传到网上,网友们吵翻了:有人说“破坏公物该罚”,更多人说“他要是不砸,可能出人命”。
类似的场景不是第一次发生。2019年8月,贵阳到北京的K508次列车停电4小时,车厢温度飙到40℃,有乘客直接晕倒,最后还是有人砸窗透气;2015年北京地铁10号线信号故障,停了1个多小时,空气闷得像罩了层塑料布,乘客抡起安全锤砸开车窗。这些事隔几年就冒出来,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列车停了,空调关了,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开窗户、开通风口、甚至开门,可这些都没发生。乘务员说“等通知”,列车长说“按流程来”,可乘客等的是一口新鲜的空气,不是一个“等”字。有乘客后来回忆:“我们喊了十几分钟,说头晕恶心,乘务员就说‘再忍忍’,可忍到后来,真的有人站不稳了。”
法律上怎么说?《民法典》里有“紧急避险”的条款: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已采取的损害行为,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那高温闷热算不算“危及安全”?2019年那次事故后,有律师分析,车厢内温度超过35℃,加上密闭空间,很容易引发中暑、心脑血管疾病,确实算紧急情况。可这次,为什么还是被批评教育了?
再看列车本身的设计。现在很多动车组有紧急通风装置,断电后能靠蓄电池维持半小时通风;可这次是货物列车脱线导致的脱轨,K1373是客运列车,按理说安全标准更高。但有乘客发现,车厢里的应急气窗很小,成年人根本钻不出去,安全锤砸的位置是普通玻璃,碎片还划伤了他的手,这些细节,平时没人提醒,出事了才成了问题。
网友们最想不通的是:明明能提前想到“停久了会闷”,为什么不做点准备?比如备点冰块降温,或者打开车门通通风(只要确认安全)。可现实是,乘务员只发了矿泉水,列车工作人员站在过道里,也没见谁去联系调度要通风方案。有位乘客说:“我们不是不讲道理,可你们连个解释都没有,只说‘按规定来’,这规定是拿人命写的吗?”
事件最后,警方通报“未拘留,批评教育后放行”。可这个结果反而让争议更热闹了:批评教育算处罚吗?砸窗的人到底有没有错?有人说“他没错,错的是铁路”,也有人说“破坏公物总得担责”。但更多人在讨论:如果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乘客该怎么办?是继续忍,还是像他一样砸窗?
其实,类似的问题在地铁、公交上也出现过。2021年郑州暴雨,地铁5号线停运,车厢进水,乘客砸窗逃生;2022年上海地铁故障,停了半小时,有乘客喊“开窗”,乘务员说“不能开”。这些事都在说同一件事:公共交通的安全预案,不能只写在纸上,得落在每个可能发生的场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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