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人速看!事关广大机(电)动车二、三、四轮车驾驶人!

致广大机(电)动车二、三、四轮车

驾驶人的一封信

广大机(电)动车二、三、四轮车驾驶人:

近年来,机(电)动车二、三、四轮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以其灵活便捷的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各类交通违法现象突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特向广大机(电)动车驾驶人发出温馨提示和劝告:

一、依法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二、三轮燃油(电动)摩托车必须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

二、车辆依法登记上户上牌。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依法登记上户上牌,严禁驾驶未上户上牌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三、非国标电动车不上道路行驶。建议群众购买和驾乘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购买前可到车管所咨询车辆是否可以上牌,不盲目购买。

四、严禁非法改装。严禁擅自拼装或改变机动车结构、车身颜色、外观特征(加装雨篷等),特别是非法改装机动车发动机驱动系统、制动系统、排气系统等部件。

五、严禁危险驾驶行为。驾驶摩托车上路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在驾驶过程中炫技、飙车竞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六、严禁违法载人载物。普通两轮燃油(电动)摩托车可以搭乘一名12岁以上人员,轻便电动摩托车不能载人;电动自行车只能搭乘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所有三轮载货摩托车一律严禁载人。

七、严格遵法,安全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卡扣、按规定车道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右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通过路口、转弯、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减速慢行,注意观察来车情况,并提前开启转向灯,不妨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

“人生没有彩排,生命只有一次”。再次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合法上路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严禁无证驾驶、不上户上牌、非法改装、超速、争道抢行、违法载人、闯信号灯、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抵制交通陋习,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我们以最诚挚的心提醒每一位出行者:生命无价,安全第一

绵竹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组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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