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车主每年缴纳保费时都会感叹费用过高,甚至对于保费增长的原因也感到困惑。实际上,商业车险的保费是由多个因素构成的,包括车型基础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以及自主定价系数。其中,交通违法系数是指车主的交通违法行为会影响保费,例如闯红灯和超速。自2020年9月19日起施行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各地区目前已有的交通违法系数因子仍可继续使用。在北京地区,只有闯红灯和超速这两种交通违法行为会影响保费费率。具体来说,闯红灯超过3次,保费会上浮5%,达到5次及以上则上浮15%,但上浮上限为15%。而超速未达50%超过3次,以及超过50%一次,保费都会上浮5%至15%。
江苏省的交通违法费率浮动方案更为精细,其将交通违法行为划分为十大类别,从A类至H类。其中,A类包括违反交通信号灯且违规次数超过3次的行为,其费率浮动为5%-15%。B类涉及超速行驶,C类则是超载行为。此外,方案中还涵盖了酒驾以及交通事故后逃逸等行为。可见,江苏省的方案所涉及交通违法行为范围更广,分类更为详尽。
上海实施的交通违法费率浮动方案全面涵盖了驾驶时拨打电话、违反让行规定以及变道影响他人行车安全等违法行为。这一方案体现了上海对交通规则的严格遵循和有效执行,与当地交通管制力度密切相关。
深圳的交通违法行为虽然仅有七项,不像江苏那样详细,但其中一些行为对费率的影响却十分显著。例如,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的驾驶人员,以及发生肇事逃逸、酒驾等行为,其费率涨幅高达30%。
交通违章不仅影响商业险保费,也会对交强险保费产生影响。在湖北省,根据公安厅和省保监局的规定,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有明确的联系浮动标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和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会导致交强险费率上浮10%-15%,醉酒后驾驶则上浮20%-30%,累计上浮费率不超过60%。重庆市也有类似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的联系浮动适用于“从车原则”,即关联载体为机动车。这意味着,当年该机动车发生的所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在次年上浮交强险费率时都应被计入。即使酒驾者不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车辆在酒驾后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情况,同样会上浮交强险费率。如果车辆被借给朋友并出现酒驾行为,保险上浮的费用应由车主本人承担。对于企业单位尤其是汽车租赁企业,需要特别约束驾驶员避免酒后驾车。最近,成都也有消息称准备实施《交通违法记录相联系的费率浮动系数》,将车辆保费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媒体报道显示,已有客户因车辆违章多导致保费上涨。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表示,车险报价系统已连接交管系统,车险行业引入交通信用评分风险因子,车主需遵守交通规则。保险公司会根据驾驶人的习惯制定车险浮动系数,从而精准提高保费充足度。对于驾驶行为良好的车主,有望获得更大的保费优惠;而频繁违章的车主则面临保费上涨的压力。这一举措有助于规范车主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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