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现行的限行政策为 “高峰限行” 管理措施,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 5 年。
该政策主要针对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限行时间为工作日的早高峰(7:30-9:00)和晚高峰(17:00-19:00),限行范围覆盖天河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及白云区的大部分区域,具体边界包括大观路、东环城市快速路、珠江水道等合围区域,以及进入该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等主要通道。
这一范围几乎涵盖了广州的核心城区,面积约 600 平方公里,边界长度近 100 公里。
限行规则明确要求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在上述时段内不得进入管控区域通行,但以下车辆可豁免: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客车);持校车标牌且路线覆盖广州的非本地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以及通过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预约登记的车辆。
预约登记分为政务、商务及相邻城市跨市通勤三类,符合条件的车辆每年可申请不超过 12 个工作日的高峰通行资格,按自然年清零。
此外,在广东省重大会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特殊时期,限行措施暂不实施。
对于违规行为,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托电子警察系统进行执法。
非广州市籍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限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规起,每次将被处以 200 元罚款,并记 1 分,且每个自然日最多处罚 1 次。例如,同一车辆在同一天的早高峰和晚高峰均进入限行区域,仅按一次违规处理。
若因紧急特殊情况(如危重病人就医、抢险救灾等)违规,车主可向交管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车辆目前未被纳入豁免范围,需与普通燃油车同等遵守限行规定。建议车主通过 “广州交警” 官方渠道查询实时政策,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避免因疏漏导致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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