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酒醉驾典型案例曝光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2023年05月02日15时10分许,赵某某驾驶豫LXXXXX号大型普通客车沿S206线由南向北行驶至柘城县李原水厂路段时,与李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及双方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商丘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酒醉驾典型案例曝光-有驾

案例二:2023年05月14日16时10分许,李某某驾驶豫NXXXXX号轻型普通货车在柘城县梁庄王沃楼路口倒车时,与张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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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2023年04月15日18时许,吴某驾驶载有其孙女张某萱的电动三轮车,沿宁柘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宁陵县华堡镇史集路口左转时,与张某杰驾驶的沿宁柘路由北向南行驶的豫N20LXX号大型车辆发生碰撞,致吴某、张某萱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四2023年04月14日21时许,林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宁陵县华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张弓路交叉口东约40米处时,与闫某驾驶豫NSY0XX号大型车辆沿华山路由东向西行至该处时发生碰撞,致林楠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五2023年04月18日12时16分许,陈某举驾驶豫VU12XX号大型车辆沿G310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宁陵北白线孔集乡史张楼路口时,与横过公路的由王某祥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王秀祥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六2023年4月22日10时许,焦某蒙驾驶宁陵2112XX两轮电动车沿长江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到长江路信陵路口西北角右转道(阳张线)与张某国驾驶由长江路往信陵路右转弯的豫NA87XX大型车辆碰撞,致焦某蒙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危险驾驶案例曝光

2023年02月21日00时许,河南省柘城县牛城乡杨庄村委杜坟村居民潘某饮酒后驾驶豫N1XXXF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柘城县和谐大街南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抽取潘某静脉血液送至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潘某静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2.6mg/100ml。潘某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商丘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酒醉驾典型案例曝光-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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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6日22时00分许,睢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睢县黄山路查处一辆豫BF***6的小型汽车,经检查驾驶员代某涉嫌酒驾,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代某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2023年5月10日21时许,睢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睢县中心大街北段查处一辆车牌豫N***79的小型汽车,经检查驾驶员张某涉嫌醉驾,经血液检测为12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张某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2023年5月11日22时许,睢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睢县世纪大道与华山路西段查处一辆车牌豫A***48的小型汽车,经检查驾驶员余某涉嫌醉驾,经血液检测为17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余某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2023年5月17日01时25分许,睢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睢县文化路查处一辆豫N***39的小型汽车,经检查驾驶员卢某涉嫌酒驾,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卢某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来源:商丘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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