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10点左右,在荔湾车管分所,有三位电动自行车车主来办理补换领车牌业务。其中一位陆女士说,自己的车牌大概在一个月前怀疑被盗,但没有报案,一直继续驾驶无牌的电动自行车。后来陆续收到四条交通违法处理通知,号牌正是自己丢失的,但车是个外卖车,不是她自己的,驾驶人也不是她。
陆女士报案后,预约来到车管所补换领车牌,现场通过“五选一”的方式选新号牌,即时就可以拿到新牌,交警还指引其就非本人违法进行了线上申诉。
交警提醒:
电动自行车号牌灭失、丢失、被盗或者损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及时车管部门申请补领、换领。在发现号牌被盗后,应及时向派出所报案,进行号牌被盗抢的登记,凭派出所开具的报警回执,到车管部门申请换领(补领)车辆号牌。
如电动自行车被盗或者号牌被盗,产生的违法行为并非本人所为,那么,可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违法处理大厅”—“非机动车违法云端办”进行线上申诉,也可以携带身份证、报警回执等资料前往广州市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进行申诉。
来源:广州日报(记者 张丹羊、邱伟荣)
编辑:乐丹娜 校对:冯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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