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明光法院:“七一”集中发放执行款16万元

7月1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群体性涉民生案件,向38名申请人集中发放了16万元的土地流转费。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明光法院:“七一”集中发放执行款16万元-有驾
2013年11月,赵某某等38人与袁某某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将168.32亩承包地流转给袁某某经营。后因袁某某经营不善,自2019年以来,袁某某开始拖欠土地承包费,经农民多次索要未果。2022年1月24日经明光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赵某某等38位农民与袁某某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经明光法院司法确认。履行期限届满后,袁某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赵某某等人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明光法院:“七一”集中发放执行款16万元-有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院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袁某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但效果不佳。在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展开调查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以及线下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袁某某名下并无大额存款、房屋及车辆等财产可供查控。期间,执行干警一边多次前往村镇政府沟通,与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同安抚群众情绪,另一边加大执行力度,先后3次到被执行人住所查找,但均扑空,执行工作暂时陷入僵局。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明光法院:“七一”集中发放执行款16万元-有驾
由于该系列案件涉及的38位申请执行人大部分年纪偏大,收入有限,案涉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费直接影响到基本生活。执行员决定重新研究方案,调整执行思路,通过查阅该案审理卷宗,查阅关联案件等方式寻找办案“突破口”。执行员在关联案件中查找到了袁某某的现住址。执行干警随即赶到被执行人袁某某现住处,现场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慑于法律权威,迫于将会面临拘留的压力下,最终被执行人通过电话向亲友筹措欠款,如数履行全部案款164112元,现38起案件已全部结案。
自“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开展以来,明光法院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抓好重大敏感案件审执,用好用足强制措施,用实际行动为群众献真情,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初审:严秀超
二审:孙志勇
终审:王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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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明光法院:“七一”集中发放执行款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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