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城区交通大整治!严打违规行为,一个也不放过

沧州城区交通大整治!严打违规行为,一个也不放过-有驾
7月12日,据沧州交警消息: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提升城区交通秩序。交警支队通过巡警严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法,以文明规范停车管理为突破,大力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详情如下...
沧州严打交通违规行为
打好整治组合拳
沧州城区交通大整治!严打违规行为,一个也不放过-有驾
加强宣传 发动群众
沧州城区交通大整治!严打违规行为,一个也不放过-有驾
市公安交警支队组织全市交警宣教民辅警,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宣传工作要做到“统一安排、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行为”的要求,坚持“十分工作,十二分宣传”的理念,把“七进”和融媒体等社会化宣传工作贯穿于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工作的始终,浓厚整治氛围,做足社会宣传,做好群众发动,特别是做强全民监督,在去年5月18日启动了交通违法有奖举报“随手拍”,截止目前,共收到有效举报信息6.2万条,兑现奖金60.97万余元,实现了文明规范停车全民自觉遵守,全社会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效果。
多位领导来沧州调研指导
沧州城区交通大整治!严打违规行为,一个也不放过-有驾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级领导的指示要求和部署,以“严、细、深、实、快”的工作作风,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主动协作,以文明规范停车管理为突破,大力开展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交通组织优化、科技赋能提升,规范停车管理等方面有了显著提高。日前,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凯,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石勇,省公安厅副厅长史贵中,省交管局局长张建芬分别来沧调研指导工作,对我市交通秩序整治提升暨解决停车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出台多项文件
沧州城区交通大整治!严打违规行为,一个也不放过-有驾
市政府坚持顶层设计,按照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沧州实际,先后印发《规范中心城区文明停车管理的通告》、《加强中心城区停车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沧州市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实施方案》、《开展一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的通告》等5个规范性文件,细化了工作任务,压实了整治责任。
聚焦解决停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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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应设尽设”为原则,充分挖掘资源增加停车供给。2020年以来,中心城区占路停车泊位由8000个增至8.67万个;提供停车泊位1.2万个;市政府经两次集中审核,取缔经营性收费停车场19家,所有车位全部免费停车。为满足群众特殊需求,推行设置了8类限时停车泊位,比如在医院、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周边设置了2小时限时泊位,在学校周边设置了接送学生泊位,在住宅小区、公共厕所周边设置了3分钟、10分钟限时泊位,既满足了群众需求,又提高了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优化组织 科学治堵
沧州城区交通大整治!严打违规行为,一个也不放过-有驾
我们坚持以“小循环”促进“大循环”,以“大循环”带动“小循环”,不断优化中心城区交通组织,完善交通设施,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一是在45个路口实施了借道左转通行;二是在27个路口实行高峰禁左措施;三是正在谋划推进7条主干道路、79处部位、10万平米的绿化带切削工作;四是将对中心城区149个路口信号灯升级全息雷达检测系统,并增设390套交通诱导屏。
骑车应遵守这些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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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骑车人在交通道路上必须遵守下列交通规则:
1
不准双手离把;
2
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骑车;
3
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4
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
骑车不准带人,带学龄前儿童时须遵守有关规定;
6
拐弯时要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7
超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8
禁止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或横过人行横道时骑行;
本文全部图片来源网络
以上文章来源于沧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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