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又征地了!!
最近,烟台福山区发布土地拟征收公告,涉及福山区清洋街道、高疃镇、臧家庄镇的5个村居,包含三个地块,涉及地块将用于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等建设。
烟征预公告〔2022〕3005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福山区冰轮路西、魁玉路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洋街道大沙埠居委会;
地块2范围:福山区朱家居民点北、高疃临港工业园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疃镇肖家沟村委会、臧家庄镇朱家村委会;
地块3范围:福山区吕家沟村东、金山路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疃镇吕家沟村委会、东厅街道吴阳泉居委会。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公共事业建设,开发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地块2拟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地块3拟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清洋街道办事处、高疃镇政府、臧家庄镇政府、东厅街道办事处拟于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8月20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福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Ⅰ、Ⅱ级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7.8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7万元,Ⅱ级区片(臧家庄镇)每亩补偿6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1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由福山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或按照福山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福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地块1位于福山东部区域外夹河沿岸,该地块将作为医疗卫生用地,或将新建医院,补充福山东部医疗资源。
地块3位于荣乌高速沿线,近大杨家立交和东厅立交,或将用于荣乌高速烟蓬段改扩建项目。
地块2为公用设施用地,目前具体规划未知,后续将持续关注。

近几年,福山区已不再局限于老城区的发展,从位于福山南、北端的夹河新城和智造芯城,“双城驱动”之势已令福山发展侧重点的从中心向外围转移之势初露端倪。
此次涉及的征迁地块也多位于福山边缘地区,公用设施等配套资源的完善,也是区域发展的重要基础。
另外,近年来烟台市的重要交通规划也给福山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潍烟高铁、荣乌高速均途经福山区。
潍烟高铁项目(福山段)在福山区境内由西向东分别经过高疃镇、东厅街道、清洋街道、门楼镇四个镇街,并在福山区设立福山南站。
通车后,潍烟铁路将会填补烟台西部区域的高铁,实现3小时直达北京的快速通行。
福山区还位于荣乌高速烟蓬段改扩建项目的中心位置,是连接西部蓬莱区、开发区与东部芝罘区、莱山区的重要通道。
今年福山也有多村土地被征迁用作高铁、高速建设的交通运输用地,多路快速交通将进一步加强福山区与其他区域的互通联系,为该区发展提供助力和机遇。
如今,夹河生态治理也正在进行,奇泉快速路也将适时启动建设,未来在“大交通”的强劲助力和“双城驱动”的发展格局下,福山区实现跻身烟台“第一方阵”的目标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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