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交通运输首例非现场执法“免罚”案件结案

江苏南通交通运输首例非现场执法“免罚”案件结案-有驾

本网讯(汤营栋 宋晓荣)2月23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结我市首例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免予行政处罚案件。

2月17日,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鹰眼”系统报警线索发现南通某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普货运输车辆苏FE36XX和苏FE81XX有年审逾期上路行驶的嫌疑。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企业涉嫌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逾期不超过30天,违法情节轻微。执法人员按照相应法定程序,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对其宣传“未及时年审逾期不超过30天的,且能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完毕免于行政处罚”的文件精神。2月23日,企业办理完成上述车辆年审业务,纠正了违法行为。至此,南通交通运输首例非现场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案件结案。

为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南通执法支队深入贯彻落实南通市司法局《〈关于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加强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对“客运班车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普通货运车辆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等13类案件,符合一定条件的作为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通过柔性执法的方式促使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既达到了行政执法的目的,又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体现了我市交通执法队伍“厚植为民情怀 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学习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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