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石家庄5月14日消息(记者王艺霖 见习记者李瑶)记者从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近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标准范围,支持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以下三种情况可申请补贴: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并新购国六b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仅新购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其中,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具体的补贴标准为:提前报废国四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货车,按照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的年限,能够拿到1万元到4.5万元每辆的补贴;提前报废并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的货车或者新能源车,除了提前报废的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还能拿到2.5万元到6.5万元每辆的更新补贴,新能源营运货车能拿到3.5万元到9.5万元每辆的更新补贴;如果只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车的补贴是3.5万元。
据了解,此次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车主可以通过“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微信小程序向车籍地所在市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将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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