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道路牵引作业时,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准则。不论是负责牵引的车辆还是被牵引的车辆,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条文,以确保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的明文规定,以下关键要点需得到严格执行:
1. 启用危险警示灯:在牵引作业期间,牵引车及被牵引车必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这既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有效提醒周边车辆注意安全的措施。
2. 载客与拖挂规定:被牵引的机动车辆仅限驾驶人乘坐,严禁拖带挂车,且其宽度必须与牵引车相匹配,从而保障行车稳定性。
3. 保持安全距离:当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两车之间的距离应控制在4米至10米范围内,以确保操作的灵活性和必要的安全间距。
4. 制动系统要求:若被牵引车辆的制动系统失效,则必须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进行作业,以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
5. 特殊车型限制:明确规定汽车吊车及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进行牵引作业,同时摩托车也严禁参与牵引或被牵引。
上述规定旨在维护道路牵引作业的安全,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所有参与者,无论是驾驶人员还是被牵引方,均应切实遵守这些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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