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新规,报废与置换购车可领补贴

东平信息港:山东新规助力报废与置换购车,补贴政策已出台
近日,山东省发布新政策,针对报废与置换购车提供补贴支持。这一举措旨在鼓励车主更新老旧车辆,促进汽车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1月23日,山东省商务厅携手八个部门共同发布了《2025年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与《2025年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刺激汽车消费市场,推动车辆更新换代。

国四排放燃油车可享报废更新补贴

《报废补贴细则》指出,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在山东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国四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也纳入了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范畴。具体来说,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其名下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山东省内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对于报废注销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将获得2万元的补贴;而报废注销上述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则可获得1.5万元的补贴。值得注意的是,报废的旧车必须在2025年1月8日之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只能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此外,《报废补贴细则》还明确了补贴申请的具体流程和时间要求。个人消费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按照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选择补贴受理地,并清晰、完整、准确地填报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出台,个人消费者最高可享15000元补贴
为鼓励汽车消费,促进汽车市场发展,相关部门制定了《置换补贴细则》。根据该细则,只要转让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为同一人,且无先后时间顺序要求,即可申请补贴。
2025年,为进一步刺激汽车消费市场,山东省推出了一项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该政策规定,个人消费者在山东省内转让自己名下的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车(包括新能源乘用车和燃油乘用车),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取得有效《机动车登记证书》后,即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

对于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补贴标准如下:购车价格在8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3000元;价格在8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之间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超过20万元的,每辆补贴12000元。

对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补贴标准则有所不同:购车价格在8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价格在8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之间的,每辆补贴10000元;价格超过20万元的,每辆补贴15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置换补贴细则》中明确规定了购置价格的核算依据,即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同时,转让的旧乘用车必须在2025年1月8日之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此外,每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只能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此外,该政策还特别指出,对于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已部分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补齐全部证明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其购车行为也将被纳入2025年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当年的补贴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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