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失信人最大的强制措施出现了,限制出行甚至影响到生活!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这些对失信执行人的限制措施是实实在在会影响到日常生活的,那就是关于交通出行方面的限制。

在出行方面的限制,除了大家熟悉的不能乘坐商务座、一等座高铁和飞机之外,还新增了很多新的措施。

1、禁止出境。依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中国公民可根据通报备案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禁止、限制、控制出境的措施,当事人有未执行民事案件的,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或问题执结之前,不得离境。

2、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上高速。2015年1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重庆高速执法一支队在重庆市高速路部分路段主线收费站严查“老lai”,“老lai”们的车辆只要行驶上了高速,就会被现场扣留,由高速执法移交法院处理。

3、发布“限驾令”,限制驾驶非营运小汽车。2016年3月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发出一张限制高消费令,首次将失信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纳入高消费行为限制范围。

这个限驾令之前我也专门发文讲过,目前已经陆陆续续有多个地方的法院发布了采取限驾措施,其中包括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人民法院;安徽省太和县他们法院;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除此之外,有很多法院,专门为“限驾令”,制订了相关法规。像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小汽车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也拟定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的实施办法》。

这些法院,都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驾驶的举措,以此来增强执行力度。可以说越来越多的地方法院开始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硬的限驾措施,让一些心存侥幸的真“老lai”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压力。

4、冻结驾驶证,限制驾驶证年检。相关案例:银川市兴庆区法院2015年始通过冻结失信被执行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不予审核的方法,执结了多起执行案件。目前该法院执行局正在和辖区内的多个部门进行协调,打算进一步扩大冻结“老lai”的其他资格证及相关证明,让一些靠“证”吃饭、靠“证”生活的老lai寸步难行。

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地方执行类似措施,把一些失信被执行人想做网约车或者货运司机的想法扼杀掉。某种意义上来说看似堵了这些人的生存之路,但是别忘了这些措施针对的是真“老lai”。

5、坐火车出行将被“人脸识别”锁定。2021年7月1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同长沙铁路公安处会签“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借助“人脸识别”、“实名制”售票查询、“实名制”进站核验等系统,精准查找被执行人。长铁公安处会根据法院执行办案需要,通过精准查找、临时控制被执行人,及时通知并移交相关法院执行局。

随着大数据的发展,一些“老lai”想通过东躲西藏来逃避履行义务将会越来越难。现在人脸识别和ai技术这么成熟,无论走到哪都可能会被执行局的人发现。当然阻碍执行局找到人的从来不是技术,而是决心。

好了以上就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会遭遇的一系列出行限制措施。有一些甚至已经不是限制出行那么简单了,还影响到了生活和工作。我还是之前一样的观点,所有的限制手段惩罚的都是真“老lai”,而大部分人只是无能为力的假“老lai”。所以大家还是可以放宽心,安心赚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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