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在大同区部分道路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6处,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以下道路开展车辆违停抓拍
1.同城路(同城路与同萨街交叉口至同城路大同区电业局门前)
2.同城路(同城路与同庆街交叉口至同城路与同春街交叉口)
3.同阳路(同阳路大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前至同阳路烟草公司门前)
4.同阳路(同阳路与同春街交叉口至同阳路与同深街交叉口)
5.同深街(凯达商场门前)
6.同庆街(同庆街与同阳路交叉口至同庆街与同北路交叉口)
以下道路开展大型车辆禁行抓拍
1.同阳路全路段
2.同城路全路段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时间
从2025年7月11日零时开始。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
来 源: 大庆公安交警支队
编 辑: 张晓明
审 核: 吕 博
统 筹: 魏默宁
监 制: 段君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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