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历经13年的“预热”期后,武汉市中心城区的全面“禁摩”政策于4月16日正式落地实施。自此,江城中心城区将正式告别“摩托时代”,迎来新的交通管理篇章。**4月16日,武汉市有序启动“禁摩”政策,中心城区摩托车被全面禁行,交管部门对违规车辆进行查处。**市公安交管部门启动了今年首次全市范围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中,全市共派出警力超过500人,成功查扣摩托车136辆、超标电动车215辆,并行政拘留了6名违法者。市交管部门强调,自16日起,我市中心城区注册的摩托车已全部达到报废年限,三环线以内区域禁止摩托车行驶。对于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摩托车,警方将依法处罚;若驾驶已报废的摩托车上路,车辆将被收缴并强制报废,同时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2000元罚款。
【历史回顾与现状】
【摩托车上牌历史】
自1949年武汉开始对摩托车进行登记注册以来,该市的摩托车数量逐渐增多,曾一度走进千家万户。**武汉自1949年开始对摩托车上牌,数量曾上升,到2002年因安全问题颁布禁令,自此逐步淘汰摩托。**然而,由于道路安全隐患日益凸显,武汉市在2002年颁布了中心城区的“禁摩”规定。
【解禁后的变化】
截至2015年4月16日,所有城区牌照的摩托车均已达到报废年限。**此次禁令涵盖所有城区牌照摩托已达报废期,违规者将受到严惩,禁令执行不放松。**根据武汉市“禁摩”令的规定,三环线及以内区域全天禁止外地及本市新城区摩托车通行。
【具体执行措施与处罚】
【区域禁令与整治】
为防止报废摩托车上路或非法营运,市交管部门将在相关区域展开集中整治行动。**外地及新城区摩托被全面禁止在三环线内通行,警方开展专项行动,违者将被罚款并记分。**若摩托车悬挂新城区或外埠号牌在三环线内通行,将因违反禁令标志被罚款200元并记3分。
【非法牌证与处罚】
此外,部分车主在更换新车后未办理登记仍使用原车号牌和行驶证上路,此行为也将受到查处。**使用未登记或非法牌证上路的摩托车主被严查,罚款及扣分措施严格,警方打击违法行为决心坚定。**交警将以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和行驶证的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扣留车辆并罚款1万元,同时收缴牌证并记24分。对于驾驶无号牌摩托车的行为,交警将依据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规定,扣留车辆并罚款200元、记12分。若利用摩托车载客营运,民警将扣押车辆、处以3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注销车辆牌证并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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