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包宏龙、俞翔)11月13日上午9时,南通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328国道通州湾服务区,对南通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部9辆运输车辆依法实行集中停置管理、公司停业整顿。这是继10月30日支队依法对南通某物流有限公司实行停业整顿后,因“一超四罚”被停业整顿的第二家公司。
运输车辆超过国家规定限高、限宽、限长、限重,不仅会严重损害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而且容易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为强化源头治理,2018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出台《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细则》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在执法中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应将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对下列对象进行处罚。同时应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实施处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为此,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曾向社会进行了广泛地宣传。然而,还是有一些运输公司为利益驱动,置法律法规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抱着侥幸心理,仍然偷偷进行超限超载运输。南通某物流有限公司、南通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各有9辆运输车辆。前一段时间,两家公司均有车辆在超限超载运输过程中被执法部门查处。南通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收到相关抄告信息后,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分别对2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通过询问笔录等形式开展了调查取证,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摄录,完成了相关执法文书制作,最终依法分别对2家企业作出停业整顿、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记10分的行政处罚决定。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两家公司负责人经过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进一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充分认识到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今后再也不干这样的傻事了!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