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过马路被撞,一查骨质疏松,保险公司立马打起小算盘——“损伤参与度25%,赔款得扣四分之一!”江苏无锡的荣老太遇上车祸,左腿骨折落下九级伤残。司法鉴定白纸黑字写着她“年老骨质疏松占25%责任”,保险公司咬死只肯赔75%。一审法院照单判了,老太太气得直拍大腿:“合着我骨头脆还犯法了?”
反转来得比刹车快! 二审法院一锤定音:“骨质疏松不是过错的骨头!”法官指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怼回去——老太太走路没闯红灯、没玩手机,哪来的过错?保险公司硬把医学概念塞进法律条款,纯属偷换概念!“撞了人还想甩锅给钙片?”法院改判全额赔偿5.2万元,啪啪打了保险公司的脸。
一、“蛋壳脑袋”理论照进现实:撞上就得认全责
北京三中院判过一桩经典案子。司机董某撞翻骑自行车的马某,一查伤者早有“颈椎管狭窄”。鉴定所甩出报告:车祸损伤占60%,自身疾病占40%。董某高呼冤屈:“他自己骨头不行凭啥我全赔?”法官一句话噎回去:“你撞的是人不是X光片!”法律只认行为过错,不认身体弱点。最终判赔一分没少,道理瓷实得像块板砖:“体质特殊不是错,车轮底下无完人”。
二、交强险的“铁布衫”:免责条款不包体质锅
保险公司总爱拿“损伤参与度”当挡箭牌,可翻开交强险条例——免责条款就一条:受害人故意碰瓷!江西新干县刚判的案子更绝:七旬老人习某车祸后瘫痪,保险公司非说他“颈椎病占20%责任”。法官直接掀桌:“按你这算法,交强险改名叫‘挑人体质险’得了?”白纸黑字改判全额赔偿,赔得保险公司肝儿颤。
冷知识:哪怕事故责任五五开,交强险也得先掏1.8万医疗费垫底!某地法院处理过离奇案:大爷被撞后突发心梗去世,鉴定显示车祸“损伤参与度仅10%”。结果咋判?医疗费照单全赔!法官撂下硬话:“撞出伤口就得管缝针,后续生死看天命!”
三、司法新风向:弱者保护VS“按伤定价”
最高法24号指导案例为啥震动法律圈?它堵死了一条灰色路:别拿体检报告当价签!山东泰安中院今年三月刚接招:85岁张大爷被撞后住院573天,最终心梗离世。被告单位跳脚喊冤:“分明是心脏病要他命!”二审法官笔如刀锋:“躺病床的是他,付账单的是你!”判赔116万医疗费一分没砍,把“生命无折扣”刻进判决书。
老百姓的朴素正义:网上吵翻了天——“要是骨质疏松得自担风险,明天高血压、糖尿病全成免责金牌?”“司机礼让行人交规第四十七条,敢情是选择性遵守?”法律博主@老梁侃法说得俏皮:“斑马线前刹车踩到底,比查路人骨密度靠谱一万倍!”
结语:马路不是丛林,法律偏护的是人心
当江苏荣老太拿到改判书时,她抹着泪念叨:“骨头脆了一辈子,头回觉得硬气!”最高法的铁规早写透了人间事:“车轮撞人看过错,莫向病历讨便宜”。
最后甩个灵魂考题:若体质特殊就活该吃哑巴亏,斑马线上的白发人,谁敢扶?敢走?
(本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第24号指导案例及各地法院公开判决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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