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福建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按车型收费
1. 对于商品客车,如一等座2吨以下的车辆,每公里收费0.55元;二等座(2-5吨)的车辆,每公里收费1.20元;三等座(5-10吨)车辆的收费标准详见表1。
表1详细列出了各类车型的收费标准,包括不同座位数和总重的分类。
二、计重收费
福建省高速公路对车辆实行计重收费,费率根据车辆重量进行线性调整,对超载车辆按照相应的比例计费。标准载重部分10吨以下的车辆,最低每吨收费0.001元;超过40吨的部分,每吨公里收费0.045元。对于超载30%以上的车辆,超出部分的收费将按照0.09元/吨公里的基本费率收取。
注意事项:
1. 货车毛重不足5吨的,按5吨计算;不足5元的按照5元收取。
2. 超重车辆的收费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 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在运输中西部省份时,可能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
4. 拒载或逃费车辆将按全额标准收费,并加收两倍通行费。
自2007年5月20日起,福建省高速公路实施了货车计重收费政策,以确保收费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如遇系统故障,将按照既定标准收费。
三、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认定与收费标准无关,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并分为1-10级。当事人应遵循法律程序,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以上信息旨在为驾驶员提供全面的指导,但具体情况可能因政策变动或个别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查询最新官方信息或联系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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