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历他人龃龉,莫劝他人大度。” 这话,入木三分,亦锥心刺骨。
近来,一桩事体,梗在心头,着实令人郁结。简而言之,无非是遗失财物,继而疑窦丛生,直指操持洒扫的保洁妇人,闹得沸反盈天。唉,试问此事,教谁人不觉气闷?
事情脉络:某公司职员,宣称失窃贵重物件,而恰逢监控隳坏,无从稽查。于是乎,便将猜忌的目光投向那每日栉风沐雨、勤恳劳作的保洁老妪。既无佐证,便施以各种言语试探、侧面敲击,乃至直接龃龉。老妪自是不认,引经据典、据理力争,结果呢?反倒被加诸“做贼心虚”的罪名。此事终结,老妪委屈得涕泗横流,几番呜咽,饭碗亦丢。
此事是否闻之便令人恚怒?财物遗失,心痛,尚可谅解。然则,未有真凭实据,便遽尔向他人倾泻污水,是否略显乖张?
归根结底,此乃典型的“有罪推定”。失窃之人,先声夺人,认定老妪为蟊贼,而后挖空心思搜寻“证据”,即便这些“证据”根本不堪一击。此种思维,委实可怖。
试想,吾等周遭,此类事件岂在少数?老人踣地,扶抑或不扶?扶之,倘若反遭讹诈,谁来担责?见人溺水,救抑或不救?救之,万一自身亦陷囹圄,谁来负责?这世道,乐善好施者日渐式微,并非因众人渐趋冷漠,实乃因行善之成本过高,风险过巨。
再论及“标签化”。保洁老妪,便理应是蟊贼?农人工,便定然是寡廉鲜耻?青年辈,便必然是靠不住谱?此种“一刀切”之思维,戕害了多少人?吾等总是惯于予人贴签,却忘却每个人皆为独立个体,皆有其自身的故事与际遇。
犹记前些时日那“研究生送餐”之新闻?多少人嗤之以鼻,谓其“赍志以殁”,道其“读书读迂了”。然则,谁又洞悉其背后所历几何?或许,其为偿还宿债;或许,其为照拂家人;或许,其不过欲体验不同之人生。吾等又有何资格妄加置喙他人之抉择?
此种“预设”之偏见,背后乃是深重的社会不信任。吾等不信任萍水相逢之人,不信任底层劳作之辈,甚或不信任吾等之同胞。此种不信任,恰如一颗毒瘤,渐次蚕食着吾等社会之良知与底线。
诚然,吾并非谓失窃之人便毫无过错。财物遗失,定然焦灼,定然欲寻回。然则,于未有确凿之证据之情形下,吾等是否应当多一份尊重,多一份体恤,而非径直将矛头指向弱势群体?
此事,亦暴露了吾等社会保障体系之阙如。倘若保洁老妪拥有足额之收入,拥有稳定之工作,其还会铤而走险去盗窃吗?倘若吾等之社会能够予弱势群体提供更多之机缘与保障,此种悲剧是否便可避免?
是以,吾等能做些什么?
首先,当学会设身处地。倘若吾等乃是被猜疑之保洁老妪,吾等会作何感想?将心比心,方可避免戕害。
其次,当理性看待问题。勿要轻易下断语,勿要为情绪所裹挟,当笃信证据,当尊重事实。
再有,当呼吁更臻完备之社会保障体系。令弱势群体有尊严地生活,方可从根本上减少犯罪。
最后,亦是最为紧要的,吾等当葆有一颗善良之心。多一份信任,多一份关怀,多一份匡助。
须知,一个社会之文明程度,非关乎摩天厦宇何其巍峨,而是观其对待弱势群体之态度。吾等每一个人,皆应为建设一个更趋公平、公正、友善之社会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切莫忘却,吾等皆为凡夫俗子,皆有可能沦为那被误解、被伤害之人。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善意,或许便可改写一人之命运。此,方为吾等应当追求之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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