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行业标准,收费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将根据车型进行分类,统一划分为五类。其中,包含7座及以下轿车、小型客车以及2吨及以下小货车被归为一类车,其收费价格折算系数设定为1。8座至19座的客车和2吨至5吨的货车被划定为二类车,其收费价格折算系数是2。对于20座至39座的客车、5吨至10吨的货车以及20英尺的集装箱车,它们被分类为三类车,对应的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3。而40座及以上的客车、10吨至15吨的货车以及40英尺的集装箱车则被归为四类车,其收费价格折算系数是4。最后,15吨以上的货车被单独划分为五类车,其收费价格折算系数设定为5。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收费站作为收取通行费用的设施,在收费道路或收费立体交叉中起着关键作用,其设置位置灵活多变,既可以直接设在主线上,也可以设在立体交叉所道或连接线上,以满足不同收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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