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如同堤坝,有时固守一方,有时却成了束缚洪流的桎梏。
你有没有觉得,周遭的一切都在加速,唯独某些“规矩”却像上了发条的老座钟,嘀嗒作响,却总是慢半拍?尤其是在那些新生事物面前,这种“时差”感就更明显了。就拿咱们眼下热议的自动驾驶来说,这本是科技前沿的弄潮儿,可偏偏,它正被一纸旧标准,拖进了争议的泥沼,搞得满城风雨,比仲夏夜的雷阵雨还来得猛烈。
这阵风暴,始于华为常务董事余承东在汽车盛会上的“一鸣惊人”。他直言不讳地指出,当下自动驾驶领域的L3级标准,简直是“食古不化”,源于多年前欧洲大陆的旧章程,早已不合时宜。此言一出,犹如一颗石子投入了沉寂已久的湖面,激起了层层涟漪。毕竟,自动驾驶的分级体系,曾是国际上奉为圭臬的准则,如今竟被如此公开质疑,个中症结,着实引人深思。
余承东之所以敢“犯上”,并非空穴来风。他抛出的核心论点直指L3标准的核心矛盾:它要求驾驶员随时准备接管车辆。这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可一旦车辆在实际运行中突然“撂挑子”,酿成事故,那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是制造商,还是驾驭者?这其中的权责模糊,让各方都如履薄冰。试想,当这套标准呱呱坠地时,自动驾驶技术尚处于蹒跚学步阶段,而今,科技的巨轮已然驶入高速航道,旧有藩篱反而成了前进的羁绊,岂不令人扼腕?自动驾驶的等级划分,自L0至L5,最早由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SAE)在2014年奠定,其核心考量在于驾驶任务的主导方是人抑或车。我国亦在2021年参照此体系。然而,症结在于,这套标准仅作粗略的等级划分,却未曾顾及实际应用的复杂场景。举个例子,在空旷无垠的高速公路上驰骋,与在北京胡同里蜿蜒穿梭,其驾驶难度天壤之别,但在标准中,却被一视同仁。余承东一针见血地指出,若能在复杂的市区环境中实现L3级自动驾驶,其技术水准已然逼近L4。然而,现有标准要求在所有场景下均需达标方可商用,这无疑将许多技术成熟、本可率先落地的功能“锁死”在象牙塔中。譬如停车场自动泊车,这项功能已臻完善,但因标准未细分场景,车企碍于责任风险,不敢贸然全面推广。
这便陷入了一种令人费解的悖论:车企摩拳擦掌,意欲将先进的自动驾驶技术推向普罗大众,而法规却如一座沉重的闸门,将L3之下的技术拒之门外。无奈之下,车企只能“曲线救国”,自创诸如“智驾”之类的概念,以规避现行标准的桎梏。然而,这种“擦边球”式的操作,使得监管部门如坠五里雾中,难以有效监管。更有甚者,一些技术底蕴不足的车企,便趁机大肆宣传,夸大其词,最终导致事故频发,令人扼腕。再放眼全球,以印度那般错综复杂的交通环境为例,若依照现有标准,所有自动驾驶车辆都必须适应其混沌路况,这无疑是痴人说梦。然而,标准中又未曾明言可分场景推进,结果便是,即便是拥有卓越技术的车企,也只能被这块“短板”拖累,寸步难行。华为此番“振臂一呼”,其深意在于打破僵局,重新擘画更为精细、更具普适性的自动驾驶标准。譬如,可按场景划分,高速、市区、停车场各行其是;亦可按功能独立评估。如此一来,那些已然成熟的技术便可先行投入应用,无需再苦等全场景的完美适配。
当前的症结在于,技术创新者迫切渴望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市场价值,而法规制定者却如同老僧入定,迟迟未能跟上时代的步伐。责任认定更是如同一团乱麻,L3级自动驾驶一旦发生事故,究竟是制造商担责,还是驾驶员担责?答案悬而未决,使得各方均不敢轻举妄动。诚然,已有部分车企开始在特定区域“试水”,如在深圳局部地区进行L3级自动驾驶的测试,但这种星星之火,终究难以燎原。监管部门虽已着手研究新的解决方案,但其推进速度,用“蜗行牛步”来形容,或许最为贴切。车企的耐心,显然已临近极限。
平心而论,自动驾驶技术本身已趋于成熟,然而,正是这些滞后的、僵化的标准,使其商业化进程举步维艰。这就像一场考试,明明有许多考了90分的优秀学子,却因为未能达到“满分毕业”的硬性规定,而被迫原地踏步。如今,各方都在翘首以盼新标准的降临,可这“等待”究竟何时才能结束,无人知晓。近日,深圳传来了立法允许L3级自动驾驶上路的消息,但其附加条件是车企须承担主要责任,这或许是突破口,也可能是新的挑战。然而,要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仍需假以时日,车企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恐将持续。
归根结底,自动驾驶行业正面临着一场由标准滞后引发的“成长的烦恼”。技术已然破茧成蝶,却因旧规的束缚而无法展翅高飞。华为率先“叫板”旧秩序,其勇气可嘉。然而,标准的变革,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各方的共识与协同,其过程注定复杂而漫长。我们这些普通车主,唯有静待花开,期盼着有朝一日,能够真正体验到安全、便捷的自动驾驶技术。毕竟,科技的终极意义,在于普惠大众。我们坚信,只要各方能够放下固步自封的姿态,真正从实际出发,这场关于标准的“围城之困”,终将迎刃而解。我们期待,未来的道路上,能有更多的智慧之光照亮前程,而非因循守旧的规则,让卓越技术“英雄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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