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逮野兔 济南长清警方在嫌疑人家中查获9只草兔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9日讯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长清张夏附近山峪骑摩托车逮野兔。接到举报后,长清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张夏派出所展开调查,在嫌疑人安某的家中冰箱内当场查获野兔死体9只,作案用的格力犬1条、头灯2个。
骑摩托车逮野兔 济南长清警方在嫌疑人家中查获9只草兔-有驾
犯罪嫌疑人安某伙同乔某在夜间驾驶摩托车到长清区张夏街道附近山峪,通过自行携带的犬只围捕等方式,非法猎捕草兔11次,共猎获草兔9只。经聘请云南濒科委野生动物保护中心鉴定,安某等人猎获的兔子属“三有动物”(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犯罪嫌疑人安某、乔某二人夜间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二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守护山水长清,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建立健全生态警务机制,按照“亮剑2022·黄河生态保护”专项行动要求,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警方提醒: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请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的行列中,看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时,请主动与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联系,不要擅自与野生动物接触,由专业救助人员救助、放生,如果发现有人捕猎,请及时向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生态安全,共建和谐生态家园。
骑摩托车逮野兔 济南长清警方在嫌疑人家中查获9只草兔-有驾
目前,本案涉案的安某等人因犯罪情节较轻,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由林业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通讯员 李元荣 费聿凡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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