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运输,简而言之,就是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其长度、宽度、高度或总负载超过了公路建筑限界规定。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还可能对公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损害。为了规范超限运输管理,交通运输部于2021年6月23日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超限运输的认定标准、申请流程以及行驶要求。
0超限运输的认定标准
超限运输的认定主要依据四个方面:车货总高度、车货总宽度、车货总长度以及车货总质量。具体来说,如果车辆的任何一个参数超过了以下规定,就属于超限运输车辆: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
(2)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55米;
(3)车货总长度不得超过1米;
(4)车货总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车型的总质量限值。
0超限运输的认定标准
超限运输的认定不仅涉及四个基本参数,还包括一系列特殊规定。具体来说,除了满足车货总高度不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不超过55米、车货总长度不超过1米以及车货总质量符合相应车型的总质量限值这些基本要求外,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1)2轴货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其他轴组的总质量限值会因轮胎数量的减少而相应减少;
(3)安装特定尺寸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以及驱动轴安装特定尺寸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受减少影响;
(4)特定条件下的3轴和4轴货车,以及4轴铰接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会有所增加;
(5)符合特定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视为超限运输车辆。
0超限运输的申请流程
大件运输车辆在行驶公路前,必须按照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流程根据运输范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的,需向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递交申请书,并由该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进行联合审批;
(2)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或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运输的,直接向相应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运输的,向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4)在区、县范围内运输的,向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0超限运输的申请材料
承运人在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时,应提交包括以下内容在内的相关材料。
(1)承运人需提交《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其中详细列明货物的尺寸、质量,车辆的具体信息,以及拟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
(2)同时,承运人还需提供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运输资格。
(3)车辆行驶证或临时行驶车号牌也是必不可少的申请材料,用以确认车辆的合法性和规格。
(4)对于那些车货总高度超过5米、总宽度超过75米、总长度超过28米或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的运输,以及可能对公路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情形,承运人还需额外提供详细的轮廓图和护送方案,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护送方案应包含护送车辆和人员的配置、详细路线说明、操作细则以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措施等,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能够及时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
0超限运输的行驶规范
经许可的大件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货物固定,并在车辆上明显位置悬挂相关标志,以保障运输安全。
(2)严格遵守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要求行驶。
(3)当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车辆通过公路桥梁时,应保持匀速并居中行驶,避免在桥上制动、变速或停车,以确保桥梁的安全。
(4)如需在公路上临时停车,除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外,还应在车辆周围设置警告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若需长时间停车或遇恶劣天气,应驶离公路并选择安全区域停靠。
(5)在通行经过加固或改造的公路设施时,承运人应提前通知设施的养护管理单位,并服从其现场管理和指导。
(6)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公路通行异常而无法继续行驶时,承运人应服从现场管理并立即通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公路管理机构,以便其协调当地公路管理机构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运输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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