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是由欧盟制定的一项严格标准,全称为《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RoHS的实施分为两个阶段,各有其独特之处:
第一阶段(RoHS1.0):自2006年起开始实施,主要面向电子电气产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它严格限制了六种有害物质的使用,即铅、汞、镉、六价铬以及两种溴化阻燃剂——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业界通常称之为RoHS六项。
第二阶段(RoHS2.0):这一版本在2011年问世,取代了先前的2002/95/EC指令。RoHS2.0的显著之处在于其扩大了覆盖范围,将所有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电气设备纳入其中,无论其是生产商还是进口商。此外,它增加了四种新的限制物质,包括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并对原有物质的限制阈值进行了调整,业界通常称之为RoHS十项。
关于限制物质的限量,具体数值如下:铅(Pb)≤0.1%,汞(Hg)≤0.1%,镉(Cd)≤0.01%,六价铬(Cr VI)≤0.1%,多溴联苯(PBB)≤0.1%,多溴二苯醚(PBDE)≤0.1%,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0.1%,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0.1%,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0.1%,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0.1%。
简而言之,RoHS 2.0与RoHS 1.0的主要区别在于:
覆盖范围的扩大:RoHS 2.0不再局限于最初的六种有害物质,而是将更多类型的电子产品纳入考量范围。新增的限制物质:相较于RoHS 1.0仅限制六种有害物质,RoHS 2.0新增了四种限制物质。阈值调整:RoHS 2.0对原有物质的限制阈值进行了重新评估和设定。技术文件和合规性声明的要求:RoHS 2.0对这些文件和声明的要求更为严格,包括其内容和时效性的规定。
虽然RoHS1.0通常被称为RoHS六项,而RoHS2.0则被称为RoHS十项,但两者本质上都是针对电子电气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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