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针对外地车辆在限号方面有着明确的管理规定。具体而言,在工作日的上下班高峰期,也就是早上7点至9点和下午5点至7点,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挂有非鲁A、鲁S车牌的外地车辆,是不允许驶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从邢村立交到济南西立交段)、旅游路(从港西路到舜耕路段)的。这里所指的城市快速路涵盖了诸如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等多条重要高架道路。然而,这项限制并不适用于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车辆、轻型多用途货车(例如皮卡车),以及执行任务中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应急救援货车等。该规定旨在减轻济南市中心城区的交通负担,改善交通拥堵状况,从而提升道路的通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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