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汽车灯光需满足以下规定:
首先是前照灯的近光照射能力,其距离范围通常在10至30米之间,且照射角度大约覆盖160°。
对于远光灯,其发光强度有明确要求:若车辆采用二灯制(即远近光一体),每个灯束的发光强度应至少达到15000坎德拉;若是四灯制(远近光分体),则每个灯束的强度应至少为12000坎德拉。
在检测前照灯近光光束的照射位置时,需将前照灯置于距屏幕10米的位置,此时光束的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高度必须符合特定标准。
关于灯光高度的调节,某些车型配备了自动调节功能。而对于需要手动调节的车型,通常是通过大灯后部的调节旋钮来完成,具体方法因车型而异。
此外,GB7258还明确规定了近光灯的照射角度,以确保其光线不会照射到50米外对向行驶的驾驶员,从而保障行车安全。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汽车在夜间或视线不佳的条件下能提供充足的照明,同时减少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眩光影响,提升整体行车安全性。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制定了不同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而上述内容是基于中国国家标准进行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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