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对理想汽车的质量安全问题提出质疑,对他们售后的服务很不满意。”来自徐州的李先生面对镜头,无可奈何地向记者倾诉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经过
今年5月17日,李先生购买了一辆理想L6 Max,花了28万元。李先生说,提车的第二天之后,车辆就出现了故障,一个是电机出现报错,第二个就是车门打不开。
李先生发现问题后,要求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但他们不愿意派人过来。因此,李先生对理想汽车的质量安全问题提出了质疑,对理想汽车的售后服务很不满意。
车辆故障发生的第四天,李先生称和销售、售后都联系了很多次,但目前为止始终没有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
记者采访碰壁
5月22日,记者就此事来到理想汽车徐州某交付中心了解情况。交付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负责交付工作,售后问题需要去售后服务中心咨询。当记者进一步询问交付中心负责人是否在店时,工作人员称负责人都不在。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理想汽车售后服务中心。然而,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接到授权,个人不接受采访”。至此,李先生的车辆问题依旧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那么问题来了,李先生的车辆出现质量问题,当销售和售后都无法给出李先生答复时,他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律驰驾道观点
新车便存在质量问题:引发信任危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质量保证的权利,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理想汽车作为经营者,应对其销售的汽车质量负责。李先生购买的理想L6 Max在提车二日后便出现电机报错、车门无法开启等故障,这明显违反了质量保证的相关规定。理想汽车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免费维修、更换故障部件或提供其他合理的解决方案,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事件若处理不当,将直接触发公众对理想汽车产品质量的信任危机,对品牌形象造成直接的负面影响。
售后服务推诿与失责:服务体系的漏洞
车主李先生在发现车辆故障后,多次联系售后却未得到有效解决,交付中心与售后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这一行为暴露了理想汽车服务体系的漏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义务,并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案当中交付中心与售后部门未能及时响应车主的维修请求,且在责任归属上推诿拖延,显然违背了诚信经营原则,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
消费者维权路径受阻:行业维权难的缩影
车主李先生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如何有效维权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也引发了公众对汽车行业维权难的热议。消费者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行政介入;若协商无果,消费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消费者还可通过媒体曝光施压,倒逼企业重视并改进服务,但消费者需严格遵守《民法典》关于名誉权的规定,确保陈述内容真实客观,避免使用主观臆断或未经核实的表述。
综上所述,经营者、销售者应正视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积极协助车主解决问题,保障消费者权益。
汽车法律纠纷,就找律驰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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