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海南吉阳区海棠区环卫项目非机动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海南吉阳区海棠区环卫项目非机动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海南吉阳区海棠区环卫项目非机动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有驾

吉阳区、海棠区环卫项目非机动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阳区、海棠区环卫项目非机动车辆采购

3、采购预算:¥1,979,000.00元

4、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交付日期:中标后10日内,将车辆运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

3.6、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记录查询承诺书);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8、供应商可以是设备生产商或其代理商,如代理商参加投标时应取得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

3.9、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4日(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本项目报名费:取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14:3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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