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婚也可以生育?一地最新回应

1月30日
#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在网上引起热议
不结婚也可以生育?一地最新回应-有驾
据了解,这是四川为了适应三孩生育政策,改进和规范生育登记服务,结合本省实际,于去年年底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的修订完善(续订后名《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2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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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健委官网截图
记者注意到,《办法》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四方面:
●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该条目还详细提到:“公民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补登。”
● 取消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的限制,明确“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 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如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其中,取消是否结婚和生育数量的条件限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引发的讨论最多。
对此,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相关处室获悉,《办法》中所说的“生育登记”并非大众所认为的“上户口”,生育登记可以通过网上登记,主要是向群众宣传告知其有哪些权利、义务,也是部门对群众基本情况的了解,“跟上户口是不一样的。”目前,已有其他多省在开展。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着力精简生育登记事项,改进和加强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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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1年发布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
文件提出,夫妻生育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夫妻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夫妻可在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的,可委托村居(社区)卫生健康工作人员代为办理。登记时,夫妻双方一般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能够通过人口健康相关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获取的,可通过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办理等等,强化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另据报道,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接线工作人员解释称,他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据其了解,办理生育登记,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保障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澎湃新闻评论:
让非婚生子女也能顺顺利利登记
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通知,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细看新《办法》,亮点颇多,比如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
这意味着,生育登记不再以“结婚与否”作为前置条件。
其实,我国《民法典》《婚姻法》等已经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这一原则性条款需要具体的政策细节来保障。显然,让非婚生子敞敞亮亮、顺顺利利登记,就是对这一原则的具体落实,也是法律精神的重要体现。
从地方实践来看,四川并非个例,此前广东、安徽等地在各自的生育登记办法中,都相继放宽了要求,取消了将结婚作为限制性条件。这从本质上来说,是尊重妇女的生育意愿,免除她们关于生育的后顾之忧,也是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题中之义。
不能否认的是,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可能在一些人看来不符合传统的家庭伦理模式,或者存在道德接受层面的障碍,比如常见的“私生子”议题。在过去,非婚生育子女办理登记难、上户口难,以致成为“黑户”的案例并不鲜见。
必须明确的是,作为普适每一位国民的公共政策,首先考虑的是权益保障,是尊重每一位公民的个人选择。即便从最朴素的情感来说,无论非婚生育还是超计划生育,每一个孩子,都是无辜的。
取消种种限制,去除其中的道德化评价,恰恰是将选择的权利交还给每一个公民,而政策层面只需要做好兜底保障,所谓“服务型政府”,也正体现于此。正如四川新规所描述的那样,“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生育登记更多是对客观现实的认可与保障,进一步体现其中的服务属性。
从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也能看出,政策正朝着这个方向不断转变。其中还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这也意味着“超生”的孩子也能方便登记,享受公共服务的门槛正在不断降低。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2022年我国人口减少85万人,系61年来首次负增长。这一数字一经发布,就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提振生育意愿、增加生育人口,也已经成了公共政策的共识。很显然,四川的这一新规也符合一切为生育服务的大趋势。人们有理由相信,类似的规定将会成为各地的基本操作,更完善地保障公民的生育权利。
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是一个任重道远的系统性工程。在生育登记的门槛放宽之外,包括简化信息填报的流程、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增加医疗机构生育公共支出等等,这些方面依然有很多工作要做。
全社会也期待着,对生育的保障不断加强,人们能够更真切地感受到公共服务的温度,在生育这一重大人生事项的选择上,更有底气、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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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整理自四川卫健委官网、澎湃新闻、新闻晨报、红星新闻、九派新闻、极目新闻
部分来源:萌动上海
责任编辑:陈思焙
校审:姚佳森
终审:许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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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青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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