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汽车市场消费,宜宾市现推出四季度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补贴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
申领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本次补贴针对在我市注册的4S汽车经销企业(含汽车主机厂销售部门)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个人消费者。每位消费者限购一辆新车并享受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 车辆成交价10万元以下,补贴4000元;
- 车辆成交价10万元至20万元,补贴8000元;
- 车辆成交价20万元至30万元,补贴10000元;
- 车辆成交价30万元及以上,补贴15000元。
三、资金总额
本次补贴资金总额为20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一)个人消费者需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i宜宾”APP中的“汽车以旧换新平台”专区进行申报。需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新车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并向补贴受理地提交申请。
(二)上述所需材料应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三)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将联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审核。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审核新车登记信息,整体审核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其中交警审核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抓紧时间申请,享受政策优惠!
(四)终审环节由市商务局负责,主要核查申报材料是否与中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存在重复。
(五)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且完整,符合相关要求,其申报材料将予以通过。如信息不完整或模糊不清,审核人员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原申请渠道补正信息。
(六)对于已受理但需退回补正信息的申报,消费者需在3日内按要求完成补正,否则系统将自动将申报状态更改为未受理,且不再计入补贴额度,需重新开始排队。
(七)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即计入补贴额度。若申报未被受理,则不计入补贴额度。资金拨付将按照终审通过的顺序进行。当申报资金额度达到1990万时,系统将暂停接受新申报。根据剩余资金情况,将按照申报提交的顺序受理直至达到2000万的补贴上限。
五、参与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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