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告发布与实施时间
8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根据通告内容,广州计划从2023年10月15日开始,逐步对国Ⅲ柴油货车实施限行措施,并预计在2026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将全天禁止通行国Ⅲ柴油货车。
> 限行措施详情 > 2023年限行区域与时间
具体来说,从10月15日起,珠江以北地区以及新光快速路全段等区域,每日7时至24时都将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通行。此通告自2023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并有效期为5年。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请留意,上述范围不含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等特定路段。
> 2024-2026年限行规划
自2024年1月1日起,每日7时至24时,以下新区域也将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段,不含)、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东至东圃大桥段)以西。
南环城市快速路:(西环城市快速路至丫髻沙大桥段),以及珠江(丫髻沙大桥至洛溪大桥、南沙港快速、仑头隧道、长洲岛、东圃大桥段,海珠区南面、生物岛和长洲岛北面)以北的区域。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立交以南路段)、庆槎路(石丰路以南段,不含)、增槎路(庆槎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路段)、西环城市快速路以东的区域。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路段)以南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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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Ⅲ排放标准的环境影响
国Ⅲ柴油发动机的排放限值相较于国Ⅳ、国Ⅴ和国Ⅵ发动机要高出许多。例如,其氮氧化物排放量是国Ⅳ发动机的1.43倍,是国Ⅴ发动机的2.5倍,更是国Ⅵ发动机的12.5倍。根据2021年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结果,国Ⅲ及其以下柴油车的工况检测首检合格率也明显低于国Ⅳ和国Ⅴ柴油车的合格率。因此,对国Ⅲ柴油货车实施限行措施,将有助于显著降低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从而促进广州市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 广东省清洁生产方案
此外,广东省发改委在今年的5月8日印发的《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也明确提出了要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并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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