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清远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揭晓,快来了解补贴对象及标准。
025年清远地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正式启动。
> 活动时间安排
此次清远地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的活动时间已正式确定。 清远地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在2025年全年推行,消费者交售旧车并购买新车即可享受500元补贴,该政策年度内仅限一次申请。
清远地区将在2025年继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该政策覆盖全年,即从2025年1月1日持续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个人消费者若在清远市内交售报废的旧电动自行车(包括蓄电池),并换购价格达到或超过1500元的新电动自行车,将享受到一次性500元的补贴。值得注意的是,每位消费者在2025年度内仅限享受一次新车补贴。此外,参与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必须具备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同时,我们鼓励消费者选购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所生产的合格新车。
> 申领补贴条件及材料
消费者需准备身份证、银行借记卡、新车发票及产品合格证、旧车权属及回收证明等材料申领补贴,需确保信息清晰、完整且无重复。个人消费者在申领补贴时,需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本人名下的有效银行借记卡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新购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新购电动自行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
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的权属证明(如行驶证、发票、车辆来历凭证或合法来源承诺书等,任选其一);
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的回收证明(需由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出具)。
请确保所提交的材料清晰、完整、准确,并保持各项信息的一致性。特别提醒,旧车回收证明的出具时间应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且不得重复使用;新车发票的出具时间则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 补贴申领流程
消费者需在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特定小程序提交材料,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补贴将拨付至消费者银行账户;逾期或材料不全视为无效申请。
个人消费者在完成电动自行车的以旧换新后,需在2026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进行申报。在申报过程中,应清晰、完整、准确地填报或提交上述所需材料。
市商务局将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对个人消费者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清远市商务局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若经公示无异议,将按照相关程序,把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个人消费者的银行借记卡账户中。
若因逾期未申请、申请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信息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将无法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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