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3日,据交通运输部最新消息,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八项具体工作举措,旨在促进ETC的安装与使用,为撤销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奠定基础。
《通知》指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关键在于加速ETC的推广与普及。因此,将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OBU)的免费安装,并增加安装服务网点。自2019年6月起,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及符合条件的收费站出入口广场,将为过往车辆提供ETC安装服务。此外,通过与银行、保险、电信运营商等服务网点以及加油站、4S店、汽车维修厂、停车场等车辆集中场所的对接,实现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同时覆盖城市和农村地区,确保ETC安装服务的普及与便利。
为了提升ETC的发行效率和服务质量,《通知》还提出开展互联网发行服务。客户可以自主选择产品服务,自行注册并自助安装。发行机构及合作机构将开通网站、APP等多种线上发行渠道,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体验。同时,发行任务将层层分解至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主体,确保ETC发行工作的迅速启动和有效推进。
根据《通知》要求,各类车辆将分类推进ETC安装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将率先安装使用ETC,预计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营运车辆以及社会车辆也将陆续进行ETC安装。此外,货运车辆也将安装ETC车载装置,享受非现金支付和通行费折扣优惠,实现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交费。
为了鼓励ETC的使用,《通知》还明确了加大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的措施。自2019年7月1日起,将对ETC用户实施不低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同时,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进一步加大对ETC用户的优惠力度。此外,还将建立ETC用户积分机制,提供多种形式的优惠和权益。
为了提升ETC产品的服务质量,《通知》还提出了优化ETC产品服务的举措。将停止发行储值卡,并根据客户需求将既有储值卡转换为记账卡。同时,鼓励金融、保险、第三方保理机构和大型物流运输企业为货车用户提供资金支持和信用授权。此外,还将优化银行账户绑定流程,允许ETC用户绑定既有银行账户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提高使用的便捷性。
为确保ETC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通知》还强调要加强监督和宣传。将每月通报各地ETC安装率和使用率等指标,并组织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借机乱收费等行为,确保ETC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
转载:交通部全面推行ETC免费安装政策,并允许ETC用户绑定第三方支付账户,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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