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限制措施概览:
首项限制:特区外部车辆禁入
未登记或持有经济特区外牌照的摩托车,禁止在区域内行驶。
次项限制:香洲区内禁摩
在金湾区、斗门区注册的摩托车,禁止驶入香洲区。
第三项限制:郊区车牌排量约束
金湾区、斗门区仅允许排量125cc以上的摩托车注册及上路。
二、限制实施时段:24小时
三、政策阐释:
本规定适用于珠海经济特区,香洲区内不受理摩托车注册,但政府批准的特殊车辆除外。
四、政策依据:
参照《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五、违规处罚概述:珠海对违规摩托车采取严厉措施,重点提示如下:
1. 若摩托车无牌照或持经济特区外牌照行驶,将处以二千元罚款,并可能扣留车辆。
2. 驾驶金湾区、斗门区注册摩托车进入香洲区,同样面临二千元罚款及车辆扣留。
六、执法情况:
当地执法力度大,罚款金额高,建议外地车主谨慎行驶。
七、规定生效日期: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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