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OTA限制动力是“优质售后”还是“侵害消费者权益”?

电动机在动力性能输出上确实有着许多先天优势,例如其峰值扭力输出早、较容易实现较大的功率等等。随着电动机在汽车工业中逐渐普及,坊间出现了一种说法:“动力不值钱了”。

虽然这种说法有点以偏概全的嫌疑,但事实上,让一些不会造车、造不好车的车企(例如国内那些被吹上天的新势力车企,有一个算一个)更容易通过电动机以低成本的方式尽可能放大动力优势,他们不再需要像以前一样通过大量的研发、测试、应用高强度物料才能实现强动力输出,甚至从供应商那买来整套动力总成就能实现前所未有的爽快动力体现。有些厂商为了博眼球,甚至会将远超过普通司机所能掌控的动力性能以一种廉价的方式粗暴扔给消费者。当然,他们后来也被自己的做法所反噬,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用户滥用着唾手可得的动力,酿成了不少交通事故。厂家后来慌了,直接通过OTA升级提高用户获得动力的门槛。这时车友可能会有疑惑了:我花了钱买你承诺给我的动力,后来又设诸多限制,消费者权益是否受损了?

通过OTA限制动力是“优质售后”还是“侵害消费者权益”?-有驾

图:OTA也就是Over-The-Air Programming(空中编程)的缩写,简单理解就是通过网络技术远程更改设备中的运行程序,最早应用于PDA,后来被手机沿用。在汽车电控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汽车的许多核心硬件受软件控制,再加上车辆的网联程度提升,车企确实有远程改写车辆性能的能力,但这种做法真的可取吗?

早在几十年前,汽车电控技术尚不发达之时,“车比人凶”相当常见。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良好的车感、稳定的技术发挥,若没有电子系统辅助,过分催谷性能过强的车辆很容易突破车辆极限,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所以当年许多性能过剩、又难以驾驭的车型会被称为“寡妇制造机”。不同的是,当年要获得强悍的动力性能需要门槛,消费者需要花费大量金钱才能购得这类车型。同时车企也会因为动力来之不易,向车型投入与之匹配的操控性能。因此,过往偶尔也会有高性能失控的事故出现,但并不会很常见。但如今不同了,电动车的动力越来越“廉价”,更准确地说,车企过分强调动力性能,甚至会忽视掉与之配套的操控极限。再加上购买成本无底线下探,事故率飙升并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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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我国疆土辽阔,大部分高速、国道相对笔直,驾驶者确实很容易在少弯的路段上只感受到动力性能的澎湃,却忽视了车辆的弯道极限。再加上电池车重量普遍过重,惯性相当大,救车难度也直线增加。

从社会责任层面看,车企通过OTA限制车辆性能确实能减少相当一部分交通事故的发生,只让有能力的用户在适当的时候用尽车辆的动力性能。但从交易公平性的角度上看,这样的做法确实有失公允。车企在出售车辆时并未告知用户峰值动力性能的获取需要特定条件,说句难听点的,这种做法本质上和那些找个美女上房玩“仙人跳”的骗局没啥两样,在国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此类通过OTA改变汽车性能参数的做法被定义为消费欺诈行为,可惜国内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而让某些车企有可乘之机。

通过OTA限制动力是“优质售后”还是“侵害消费者权益”?-有驾

图:为什么有些品牌能在国际市场上长久立足、赚足口碑?当人家发现20年前推出的车型可能发生问题,首先做的是从技术层面解决问题,再召回相关车辆更换可能出现问题的部件,还向车主提供更高性能的轮胎作为补偿,而不是简单粗暴地限制车辆已有的性能,甚至对提出问题的人提起法律诉讼,还是那句话吧:但凡会通过法务部起诉消费者或媒体的车企,请避之则吉!

事到如今,也只能说有些车企真的太年轻了,也太过于急功近利,发售车型时完全没有考虑过其流入市面后的负面影响。负责人的做法不应该纠结于已发生的事件,卖出去的车就卖出去了,不要给消费者来“回马枪”。至于还未卖出的,确实能通过软件限制动力性能的使用,但也必须告知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而此等车企,风光的时候可以成为网红,但落魄时必将流量反噬,这种历史教训实在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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