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机、中型机、轻型机分类及尾流间隔

重型机、中型机、轻型机分类及尾流间隔-有驾

依据民航总局第86号令,即《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2)中的相关规定,

尾流间隔的最低标准根据航空器的机型种类有所不同。在本规则中,航空器机型按照其最大允许起飞全重被划分为以下三类:

(一)重型机:指的是最大允许起飞全重等于或超过136000千克的航空器;

(二)中型机:指的是最大允许起飞全重大于7000千克,但小于136000千克的航空器;

(三)轻型机:指的是最大允许起飞全重等于或不超过7000千克的航空器。

此外,对于前后起飞离场或前后进近着陆的航空器,其雷达间隔的尾流间隔最低标准也有明确规定:

(一)当前机为重型机,后机也为重型机时,尾流间隔不得少于8千米;

(二)当前机为重型机,后机为中型机时,尾流间隔不得少于10千米;

(三)当前机为重型机,后机为轻型机时,尾流间隔不得少于12千米;

对于其他机型的组合,也都有相应的尾流间隔最低标准规定,确保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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