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作为党政机关为保障公务活动而配备的机动车辆,涵盖了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众多类型。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虽然公车私用现象已明显减少,但仍有不少隐形变异问题,如以公务名义行私用之实、私车维修费公款报销以及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等。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避免违纪违规行为,我们特此重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
> 公务用车类型与管理
公务用车管理需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以避免违规使用。这些规定涵盖了对不同种类车辆的明确管理原则,如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等。这样的管理能够确保每种类型车辆的合理使用,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并保障公共利益。
> 公务用车配备与更换的标准
2017年12月,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方式,包括实行编制管理,并明确了公务用车的配备与更换的具体标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与使用标准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这些标准涵盖了车型选择、编制管理、使用范围等多个方面。
一般公务用车主要配备价格不超过18万元、排气量1.8升及以下的轿车或小型客车。执法执勤用车在原则上限定为排气量1.6升及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或小型客车,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也可配备至1.8升排气量、价格在18万元以内的车型。对于那些因特定地理环境或工作性质而确实需要配备越野车(包括SUV车型)的情况,其排气量应控制在2.5升及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内。16座及以上的中大型客车,其价格不得超过45万元。
当公务用车的使用年限超过8年时,即可考虑进行更新。若车辆在达到更新年限后仍能满足使用需求,则应继续使用。然而,若因安全性能或其他重要原因需要提前更新车辆,则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审批流程进行操作。
> 公车管理九个严禁
在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九个严禁”的规定,以确保公车的合理使用和高效管理。这些严禁事项包括: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公车、严禁私自借出公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旅游或探亲访友、严禁利用公车进行营利性活动、严禁在执行公务期间饮酒、严禁违规停放公车、严禁违规操作公车以及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配备的司机。
> 公车使用管理典型案例
通过具体案例揭示公车管理的漏洞及违规使用公车行为,可以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借鉴,提醒相关人员加强监管以避免纪律处分。近年来,公车使用管理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加强公车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纷纷曝光典型案例,以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这些案例不仅揭露了公车使用中的违规现象,更凸显了加强公车管理的重要性。
例如,案例一:2014年1月至6月,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财政所原所长莫章万,因私事多次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涉及金额3926.02元。最终,莫章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要求退赔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案例二:2016年1月,稻城县卫计局原局长王文才在参加完全州卫生扶贫会后,未经县领导同意和未履行公务用车手续,便私自使用公车外出,并违规报销出差补助及汽油费等共计2703元。王文才因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退缴。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规定,对于违反相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使用公务用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进行相应处分,包括警告或严重警告。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