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日,济宁市物价局与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发布了《关于调整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对济宁城区的出租车运价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此次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济宁出租车运价调整
【起步价调整】
此次济宁城区出租车运价调整主要涉及起步价的变动。根据通知内容,起步租价已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元2公里,意味着出租车在起始阶段行驶距离不超过2公里时,乘客需支付7元的起步费用。这一规定构成了此次济宁城区出租车运价调整的重要内容。1.6元/公里,这是出租车在行驶距离超过2公里后,每公里所收取的基本运价。
【基本运价与回空里程费】
回空里程费方面,以6公里为基数,采用阶梯式收费。具体来说,当出租车运行里程在6至10公里之间时,每公里将加收50%的基本运价;在10至20公里之间时,加收比例提升至80%;而超过20公里后,每公里加收的比例将达到100%。
此外,夜间加价费也在考虑之中。在晚上22时至次日5时的七个小时内,每公里的基本运价将增加20%,作为夜间服务的额外费用。
【计费方式与规定】
关于计费方式,我们采用的是一种合理且明确的方法,以确保乘客能够清晰地了解每一笔费用的计算过程。
计时计费:当出租车车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乘客可免费“等候”5分钟。若累计等候时间超过5分钟,则每分钟加收0.4元,并计入总费用。
计程计费:我们以100米为一个计算单位,根据行驶里程进行计价收费。
费用结算:出租车的费用以元为单位进行结算,元以下的金额将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处理。
此外,我们还制定了其他相关费用规定,以确保计费过程的公正与透明。
出租车不得向乘客额外收取行李、包裹等费用,同时,在雨、雪等特殊天气以及节假日期间,也不得加收租价。
若乘客在租用过程中要求途中停车,或需通过收费渡口、桥梁、隧道、公路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乘客自行承担。
出租车必须向乘客提供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出租车专用发票。若计价器出现故障或未正常使用,以及未按规定出具发票的情况,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车费。
【政策实施时间与范围】
- 相关单位需确保计价器的准确调整,并做好宣传工作。同时,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提升服务质量,遵守明码标价的规定。车辆上应张贴出租车运价标签,并自觉接受消费者和交通物价部门的监督。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9日。在此期间,若计价器已完成调整,则车辆将按照新运价执行;若未完成调整,则仍按原运价执行。此次出租车运价政策调整适用于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而兖州区的出租车运价则由当地政府根据现行价格管理体制自行确定。同时,济价格字【2003】187号、济价格字【2014】69号和济价格字【2014】73号文件也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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