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管南开支队秩序管理大队交警根据预警信息,快速将一名驾驶“准报废车”在路面行驶的驾驶人锁定。经查,该驾驶人刚刚取得了驾驶证,本想趁夜间路面清静“练练手”,结果因为所驾驶车辆已达报废标准,导致辛苦考取的驾驶证还没“焐热”就被吊销。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此类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车子明明还能开,
怎么就要报废了呢?”
总有车主发出这样的疑问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
车辆将面临报废
报废的标准: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能不能开”并非判断车辆是否报废的标准,驾驶人千万不要觉得自己的车子还能开,就离“报废”还很远。
应经常关注车辆的检验有效期,按规定验车、领标,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必须依法报废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切勿心存侥幸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千万不要等到发生事故才追悔莫及。
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通过精细研判,精准打击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为交通参与者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出行环境。
来源: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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