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管理有“一地一策”的精细化特色,各个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所以每个月电动车都会有新政策实施。马上要进入7月,各地电动车管理新政策已经明确,7月1日起将会严查这4种违规行为,车主注意了。
禁止过渡期结束的非标车上路
从7月1日起,多个省市的非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比如陕西全省、海南安定县、山西临汾等等,当地管理部门已经明确,过渡期结束后,原来的超标车禁止上路行驶。
也就是说,从7月1日起,如果继续使用超标车上路,被查处的话将会面临扣车、罚款的处罚。
处理超标电动车主要有三种方式:
符合机动车标准的车型,可以重新注册登记,安装摩托车号牌,继续上路行驶;
超标电动车需要淘汰处理,可以置换成新国标电动车,除了以旧换新外,还能够领取国家补贴;
当然了,如果不想继续使用电动车,也可以直接淘汰超标车,更换为其他的交通工具;
严查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
到了夏季是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多发期,为了更好的管理电动车,7月1日起,《山西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
该条例明确,禁止在楼道、大厅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禁止电动车或电池进入电梯,同时也禁止私拉电线“飞线”充电。
如果违规停放和充电,被交警查处的话,第1次会出警告处罚,第2次的会罚款300~500元,物业单位也会有连带责任,会处罚1~5万元。
禁止向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电动车
在使用电动车的时候,经常发现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导致交通事故的情况,所以从7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服务指南》,这是首个经营门店服务指南,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相信接下来很多城市也会相继发布。
在服务指南中,对经销商销售电动车提出明确的要求,比如要明码标价、不能随意加价、禁止销售违规电动车等等。
另外还严禁向未满16周岁的销售任何电动车,同时要求门店张贴“未成年人禁骑”的警示牌,也就是说,直接从源头管控,不允许未满16周岁的儿童购买电动车。
严查交通违规行为
在使用电动车出行时,很多车主存在交通违规行为,这样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扰乱了交通秩序。
湖北省竹溪县从7月1日起,开展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月,明确了严厉查处五类违规行为,并且明确了处罚标准,主要包括:
闯红灯(扣6分+罚300元);
逆行(扣3分+罚200元);
超速(扣12分+吊销驾照);
不戴头盔(警告转罚款);
违规载人(罚50-200元);
交警部门通过移动稽查与无人机巡逻的方式,严查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所以车主在上路时,一定要注意遵守交规,避免因为违规而受到处罚。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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