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文明出行
纵使交警蜀黍百般叮嘱
仍然有不少人在行驶中“心存侥幸”
触碰交通安全“红线”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和震慑效果
什邡公安
对以下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做一名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交警蜀黍+电子警察”
一键锁定“不安分”的人~

01

违法时间:2025年7月14日
违法地点:德什路
违法人:张某某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法律依据: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4条,罚款5至30元。
02

违法时间:2025年7月15日
违法地点:德什路
违法人:谭某某
违法行为:未登记备案上路行驶
法律依据: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4条;《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17条第1项,罚款5至30元。
03

违法时间:2025年7月15日
违法地点:G350国道
违法人:唐某
违法行为: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法律依据: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4条,罚款5至30元。
04

违法时间:2025年7月15日
违法地点:洛水镇南元村1公里100米
违法人:梁某某
违法行为:未在规定车道行驶
法律依据: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4条,罚款5至30元。
05

违法时间:2025年7月15日
违法地点:蓥峰南路
违法人:王某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律依据: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罚款1000至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06

违法时间:2025年7月17日
违法地点:西顺城街
违法人:张某某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法律依据: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5条第6项,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请广大市民朋友
时刻牢记守法出行
共创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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