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摄图网)
据《纽约每日新闻》报道,近日,美国纽约亚当斯市长宣布将对该市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新限速规定,最高时速将被限制在15英里/时(约25公里/时)。这一限速措施旨在解决日益凸显的人行道安全、外卖骑手事故等问题。
此前,纽约市电动自行车的限速为25英里/小时(约40公里/小时),而美国大部分地区根据3类电动自行车标准,法定限速为28英里/小时(约45公里/小时),对于带油门的电动自行车,多数州执行20英里/小时(32公里/小时)的限速。此次限速调整后,纽约市的电动自行车限速将成为美国主要城市中最低的。
亚当斯市长在声明中表示,多次听到纽约市民抱怨自己和孩子的安全正受到超速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滑板车的威胁,因此决定实施新的限速措施。然而,这一规定却引发了不小的争议。批评人士认为,15英里/小时的限速可能会不公平地惩罚遵守法律的骑手,而对真正造成安全隐患的骑手收效甚微。毕竟,那些无视交通规则的骑手并不会因为限速规定就自觉遵守。此外,对于依赖电动自行车维持生计的外卖骑手来说,降低限速可能导致送货量减少,进而影响收入。
我国广州也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新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电动自行车行业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成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骑车”出行这种健康、绿色的出行方式,因而对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短距离交通工具的需求量大大增加。根据Statista数据,全球电动自行车的市场规模从2018年的204.57亿美元迅速扩增至2022年的292.10亿美元。
而中国由于起步较早,占据了电动自行车生产以及出口的领先地位。尽管欧洲市场以及北美市场持续崛起,但中国依旧是当前全球最大的电动自行车区域市场,占全球总体规模的55%。2022年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整体规模约为160.66亿美元。
截至2022年末,中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在3.5亿辆左右,可见电动自行车在中国居民出行中的重要地位。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认为,应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源头管理,出台新的国家标准,引入超速断电等限速手段,让产品目录“动”起来,对生产、销售超标车的查处“严”起来,实现管理信息化,明确生产企业、销售商的产品缺陷责任,让安全头盔、车辆保险与车辆销售“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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