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 CU 013/2011 全称为《对汽车和航空用汽油、柴油、船舶燃料、喷气式发动机燃料和重油的要求》,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正式生效。该法规核心是统一欧亚经济联盟区域内相关燃料的技术标准,保障燃料流通安全与自由,同时兼顾人身健康、财产及生态环境安全,以下是其核心内容解读:
明确的适用与排除范围
适用范围:法规管控对象是在海关联盟共同关税区内进入并流通的汽车和航空汽油、柴油、船舶燃料、喷气式发动机燃料和重油。所有这类进入市场流通的燃料,都需满足法规的相关要求,以此保障燃料使用中的安全与能效,避免误导消费者。
排除范围:排除了多种特殊用途燃料,比如按国家国防命令供应的燃料;用于出口且储存于保障国家物资储备安全组织中的燃料;油田自用燃料以及钻井平台消耗的燃料等,这类燃料无需遵循该法规的常规要求。
核心的燃料技术与环保要求
法规重点围绕燃料生态等级和关键性能指标制定强制性标准,其中对车用汽油和柴油的生态等级管控尤为严格,不同成员国还设定了差异化过渡期限:
车用汽油:生态等级 K5 的汽油流通不受限制;K3、K4 级汽油在各成员国设定了明确的流通截止时间,例如俄罗斯的 K3 级汽油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停止流通,K4 级汽油至 2016 年 7 月 1 日停止流通,哈萨克斯坦等国则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向 K4、K5 级汽油的过渡。
柴油燃料:严禁 K2 级柴油在联盟关税区内流通,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的禁令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K3 级柴油在俄罗斯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流通,在亚美尼亚、哈萨克斯坦等国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流通;K5 级柴油可自由流通,K4 级柴油也设定了对应的流通终止期限。
其他燃料:航空汽油、喷气式发动机燃料需满足发动机适配性和高空稳定性要求,比如低温环境下的流动性、燃烧效率等指标;船舶燃料和重油则重点管控硫含量等污染物排放指标,以及燃烧性能,减少对海洋和大气的污染。
规范的 EAC 合规认证流程
相关燃料需通过 EAC 符合性评定才能进入联盟市场,具体路径分为两类:
符合性声明(DOC):这类燃料多属于中低风险范畴,企业可自主声明产品符合法规要求,准备好俄文技术文件、EAEU 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测试报告等资料,提交给认证机构完成文件审核后,即可获得符合性声明,无需工厂审核环节。
合格证书(COC):针对部分特殊场景或高性能要求的燃料,需经第三方认证机构全面审核,包括样品抽样检测、企业生产流程审核等环节,全部合格后颁发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通常 1 - 5 年,部分需年度监督以维持有效性。此外,非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制造商,需委托联盟成员国的授权代表办理相关认证事宜。
严格的标识与文件要求
符合法规要求的燃料,其包装或相关运输容器上必须标注 EAC 标志,无此标志的燃料不得投放市场,违规者可能面临罚款、产品没收等处罚。
需配套完整的俄文技术文件,包括燃料的技术参数、质量检测报告、合规声明等,这些文件需保证可追溯,方便监管部门核查,同时也便于下游使用者了解产品相关信息。
认证机构:上海经合工业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俄罗斯测试认证集团中国的代表处欧亚联盟授权认证机构号码:RA.RU.11НВ24,RA.RU.11HB42,从2009年开始专业开展俄罗斯及欧亚联盟和俄语国家产品的认证,测试和注册,许可等服务。上海经合工业设备检测有限公司目前专业提供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阿塞拜疆、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坦、塔吉克斯坦、亚美尼亚、摩尔多瓦等东欧国家强制性认证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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