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PV值超出SV设定值时,MV需增大时定义为正作用,反之则为反作用。这一判断基于预设的阀门特性,即假设阀门为气开阀或电开阀(正作用)。调节器的正反作用取决于被控对象以及负反馈的设定:
在PV大于SV的情况下,若MV需增大,则表明被控对象呈负作用,调节器为正作用,共同构成负反馈。
相反地,当PV大于SV时,若MV需减小,则表明被控对象呈正作用,调节器为负作用,同样构成负反馈。
完整的判断逻辑如下:
调节器在PV大于SV时,阀门需增大或减小,以及气、电开阀的正反作用,气、电关阀的反正作用。
调节器的正反作用设置原理主要是基于PID控制的闭环回路负反馈原则。
1)通常,现场的各种检测仪表均默认为正作用,无需特别关注其正反作用。
2)气动调节阀门的正反特性由阀门定位器与执行机构的特性共同决定。
①定位器的正反作用,输入信号为4mA时输出气压最小,20mA时输出气压最大,这为正作用;反之则为反作用。理论上,智能电气阀门定位器可设置为正或反作用,但在回路分析中,我们主要关注阀门的特性,即确定阀门为正作用或反作用。若阀门定位器选择反作用,则执行机构和阀门结构也需相应调整,以确保安全。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阀门定位器几乎总是被视为正作用,除非有特殊需求。
②执行机构的正反作用则需要考虑:当气源压力增大时,阀门由关闭到开启视为正作用,反之则为反作用。气开、电开为正作用;气关、电关为负作用。
3)被控对象的正反作用同样重要:当阀门开度增大时,若被控对象也相应增加,则为正作用;反之则为反作用。简化后的DCS单回路调节器正反作用判定原则为:被控对象×调节器×调节阀=负反馈。在DCS串级回路中,副回路的调节器正反作用判定为:副控对象×调节器×调节阀=负反馈;主回路的调节器正反作用判定为:主控对象×副控对象×调节器=负反馈。需要注意的是,调节阀的类型(气开或气关)通常由工艺和安全要求预先确定。
被控对象的特性取决于具体的工艺条件。例如,在温度控制系统中,加热过程中若测量值高于设定值,需减小阀门开度,此时被控对象为正作用;而在冷却过程中,若测量值高于设定值,则需增大阀门开度,此时被控对象为反作用。
全部评论 (0)